又有津貼補助可以領了!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4月共有19筆補助會陸續發放,第一筆「國民年金生育給付」已順利入帳,符合資格一次領近4萬元現金。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請資格、補助金額、申請方法、發放時程總整理,加碼勞保局補助入帳日期月曆,記好不漏領!
- 勞動部補助「國民年金生育給付」一次發4萬
- 勞動部補助月曆:4月發放時程一覽
- Q.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是什麼?何時開始?
- Q.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請資格條件?
- Q.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給付金額多少?
- Q.國民年金生育給付如何申請?需攜帶什麼身分文件?
- 1.戶政事務所辦理
- 2.網路申請:線上辦理
- 3.自然人憑證申請
- 4.紙本郵寄或親送勞保局
- Q.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請時間期限?
4月份奶粉錢來囉!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最新公告,4月第一筆補助「國民年金生育給付」已於4/10正式發放,只要符合資格,最低可領到一次性生育補助金39,522元。記得趕快刷存摺或登入網銀帳戶查查看,別錯過這筆好康。還未申請者也記得在期限的5年內申請,錯過就不能領了!
勞動部勞保局4月起陸續發放19筆補助款項,其中包括國民年金生育給付、老年年金、老農津貼等多項民眾關心的補助,其他補助也將陸續在月底前匯入民眾帳戶。勞動部補助月曆發放時程一覽請筆記!
日期 | 發放項目 |
---|---|
4/10 | 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 |
4/15 | 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 |
4/17 | 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 |
4/18 | 農民月退休儲金、老農津貼 |
4/20 | 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 |
4/25 | 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 |
4/29 | 勞保年金、災保年金、災保失能照護補助、勞退月退休金(首發) |
4/30 | 產檢與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與勞保併計身心障礙年金、國民年金老年/遺屬/身障年金、生育與喪葬給付 |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自100年7月1日開始施行,是提供給在國保加保期間生產或早產的女性保險人一筆一次性補助金。
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或在加保有效期間懷孕,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如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
根據《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44條之3,以及113年4月15日衛福部最新函釋放寬,符合以下條件均可申請國民年金生育。
- 1.國保有效加保期間內分娩或早產
- 2.或在加保期間懷孕,退保後1年內生產
- 3.未領取其他生育給付(如勞保、軍公教等)
- 4.自113年4月15日起,可追溯近5年內的懷孕事件申請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可以領取多少補助?補助金額依照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每胎會發給2個月之補助金額,一次性發放,以此類推。目前國民年金的月投保金額19,761元來算,可領津貼如下:
- .單胞胎:3萬9,522元(2個月)
- .雙胞胎:7萬9,044元(4個月)
- .三胞胎:11萬8,566元(6個月)
生育給付的申請方式共有4種,擇一辦理即可。
被保險人僅須備妥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小提醒,請確認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之「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跨機關服務申請書」,無誤後簽名或蓋章。
被保險人如因故無法親自辦理,應填妥委託書後交由受託人代為申請。溫馨提醒,受託人應出具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戶政事務所人員查核身分。
線上申辦網址入口:https://www.bli.gov.tw/0100409.html
若想要網路申請,也可備妥讀卡機,選擇「自然人憑證申請」。以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登入「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個人」,依畫面指示操作插卡申請,不受勞保局上、下班時間之限制。
如果不熟悉網路操作者,也可選擇紙本郵寄或親送勞保局。將以下文件備妥,整理申請書件,以掛號郵寄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100023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
- 應備書件如下(毋須檢附戶籍謄本):
1.填妥「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各項資料,並在指定欄位黏貼好匯款帳戶之存簿封面影本。提醒,要有戶名及帳號,且限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勿使用公司戶、外匯或黃金存摺帳戶。
2.嬰兒出生證明書(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
3.如果是早產或死產者,應檢附醫療院所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人員所出具之證明書。需載明產婦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基本資料,以及早產或死產日期、胎兒妊娠週數或嬰兒體重或最終月經日期等。
4.在有效期間懷孕,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在國外分娩或早產者,應另檢附因該次懷孕事故曾在我國醫院或診所就診之診斷證明書;如提供我國診斷證明書有困難者,得檢附在國外醫院或診所就診之相關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均須載有就診日期及懷孕週數或最終月經日期。
5.持國外出生證明書者,除應檢附被保險人護照影本外,並應經下列單位驗證:
A. 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
B. 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及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C. 於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我國駐香港或澳門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證明文件為外文者,並應檢附經上述單位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得免附上述之證明文件。
依國民年金法第28條規定,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從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算,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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