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壓力大、心情低落也能請假喘口氣!全新「身心調適假」確定將於2025年10月10日世界心理健康日正式上路,每年可請3天,不需附醫療證明,且機關不得拒絕,還能以小時計算,彈性超高。什麼是身心調適假?誰可以請假?懶人包一次看。
世界衛生組織WHO將「心理健康」定義為「一種福祉狀態,使人能夠因應生活壓力,發揮自身潛能,良好地學習和工作,並有意義地貢獻於社會。」且強調心理健康具有內在價值和實用價值,是整體健康的重要組成部分。
每個人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遭遇逆境、創傷或其他壓力源,並感到心理不適,要想完全避免這些壓力及不適的發生,其實是不切實際的。
為強化個人面對逆境時適時調整適應、恢復身心平衡的能力,才會出現「身心調適假」,用意在於以事先「預防保健」概念出發,提升心理健康韌性,期能降低後續心理疾病風險。
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增訂身心調適假的目的,在於鼓勵大家重視身心健康需求,自我覺察心理不適,同時更希望大家妥善運用該假別,找到合適的舒緩壓力及照顧身心方式進行喘息,強化心理健康韌性,在達成心理健康狀態後,能夠有效投入工作。
「身心調適假」一年共有3天可請,規則修正草案於第3條增訂身心調適假的假別,公務人員每年可以請3日「身心調適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並維持現行支薪事假日數7日,可以用小時計算,以便彈性運用。另公務人員身心不適情形如已達心理疾病狀態,則可請病假以為因應。
Q.誰可以請身心調適假?

目前「身心調適假」以公務人員為主,每個人都會有情緒低落的時候,只要主觀感受到心情低落、無法學習,需要轉換一下環境喘口氣,都可以申請。
身心調適假的核心特點之一是基於個人主觀感受,而不需要具體的醫療證明,且機關不得拒絕。
考量增訂身心調適假主要是為使公務人員得即時請假調整身心狀況,達到身心健康的預防保健效果,為利該等人員請假的便利性及即時性,請假時不須檢附證明。
又為使請身心調適假人員免於受到不利對待,以鼓勵有身心不適的公務人員都能適時調整身心狀況並勇於求助,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同時配套明定公務人員申請該假別時,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其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2025年2月間召開2次會議研商後,行政院於2025年3月17日正式致函考試院,建議於請假規則增訂公務人員身心調適假。考試院於昨(18)日會議審議通過施行日期,身心調適假將訂於114年10月10日「世界心理健康日」開始正式施行。
學生也可以請「身心調適假」!教育部為輔導學生重視心理健康及覺察自己情緒,於短期心理不適時能有效平衡身心狀況,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訂定學生身心調適假請假之相關規定。
學生若想請身心調適假,必須按照學校請假程序辦理,每次請假以半日或一日為單位,出具家長或實際照顧者同意之證明外,無需檢附其他文件、資料。且一學期以三日為限。且學生請身心調適假者,不得申領全勤獎。
學生到校前請身心調適假者,應於請假當日學校規定到校時間前,由家長或實際照顧者先行通知學校,後續再補上假單。到校後始請身心調適假而提早離校者,學校應先了解學生身心不適原因,並聯繫家長或實際照顧者及取得其同意後,學生始得辦理請假,並填寫臨時外出單後離開學校。
圖片來源:達志圖庫/ shuttersto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