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羨慕打工族,全職勞工「1萬元補貼」今起開放申請!紓困「3大條件」、流程總整理
不用再羨慕打工族!勞動部紓困4.0精進措施再進化,針對受疫情影響薪資的勞工推出「全時受雇勞工生活補貼」,今(12)日起開放申請,全職勞工只要符合三大要件,即可請領一次性生活補貼1萬元。
全時勞工生活補貼三大要件
「全時受雇勞工生活補貼」適用對象須符合三大要件,符合資格者,發給一次性補貼,金額為新臺幣1萬元。只要符合下述資格條件,按件計酬、按工時計酬者也可請領。
1.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月投保薪資在24,000元含以上至34,800元(含)以下。
2.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的110年5月份或6月份薪資,相較4月份薪資減少達20%以上。
3.薪資減少達20%以上當月份的末日(5月為5月31日,6月為6月30日),應於同一事業單位加保。
三大類對象不包含
符合上述三大要件外,若先前領取過其他相關輔助者也不可重複再申請,以下三大類對象不包含在「全時受雇勞工生活補貼」中:
1.110年4月30日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保者。
2.110年4月30日或110年5月、6月正在留職停薪但依相關法令得以續保就業保險者。
3.已領有勞動部「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安心就業計畫」110年5月或6月之薪資補貼、「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之110年5月或6月訓練津貼、「安心即時上工計畫」110年5月或6月之工作津貼、「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之停業員工生活補貼計畫」之員工生活補貼,或其他政府機關所定性質相同的補助、補貼或津貼。
全職勞工補貼申請時間?
此計畫採線上申請,符合資格者可至勞動部紓困專區網站提出申請,申請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110年7月12日10點起,開放「5月份」薪資減少達20%以上的民眾申請。第二階段自110年7月23日10點起,開放「6月份」薪資減少達20%以上的民眾申請。此外,縱使「5月份」及「6月份」薪資皆符合紓困條件,仍僅得請領一份。
全職勞工補貼申請方式?
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於110年8月31日前,備妥「身分證字號/居留證號」、「薪資減少證明影本」及「本人之金融機構帳號」,至勞動部紓困專區網站線上申請。只要於系統輸入身分證字號/居留證號及4月與5月或6月之薪資,系統將自動試算減薪比率,達20%以上者再上傳各月薪資證明影本,即可完成申請程序。
無法上網、無金融機構帳戶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線上申請者,可電洽「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將另外提供紙本申請管道。
全職勞工補貼發放、審查方式?
申請案必須經過審查,符合資格者,補貼款將直接匯入勞工本人金融機構帳戶。符合資格者,如無國內金融機構帳戶,可採書面申請方式,民眾填妥紙本申請書,郵寄至居住地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桃竹苗分署:326020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中彰投分署:407254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雲嘉南分署: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官田工業區工業路40號
高屏澎東分署: 806027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薪資減少證明文件」如何準備?
薪資減少證明文件必須足以佐證薪資給付的情形,例如提供薪資單、銀行薪資轉帳紀錄,或是雇主另行開立的薪資減少證明。若是領現金的勞工,即可請雇主另外開立資減少證明。
薪資單:須載明勞工身分如姓名或身分證字號、公司事業單位名稱,及薪資月份、給付金額等項目。
銀行薪資轉帳紀錄:含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不必經過雇主蓋章。
雇主另行開立的薪資減少證明:載明勞工身分如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事業單位名稱,及薪資月份、給付金額等項目,並須蓋公司章以供確認。
圖片來源:勞動部、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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