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位媳婦雙手贊成!《姻親專法》提案通過附議:不讓婆婆插手夫妻事
婆媳問題向來是最複雜的難題,媳婦是「嫁」來自己家的傳統道德觀念,依舊存在很多人的家庭中,這也就是為什麼,一旦有人分享自己的婆媳相處的磨合,必定能掀起無數網友討論,加上「我的婆婆殺了我」的效應下,就有民眾到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參與平台「提點子」,提案《姻親專法》成立,不讓姻親以各類途徑去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
《姻親專法》獲得5千多人聯署
日前引起外界關注的「我的婆婆殺了我」媳婦自殺憾事後,使民眾決定在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參與平台「提點子」上,希望政府能有《姻親專法》並清楚寫下,希望能以法律來禁止姻親*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落實婚姻自主權及婚姻內人權,目前這項提案已經達到5千人門檻聯署,符合立法成案的資格,所以政府需要在12月25日前有所回應。※姻親:現為或曾為婚姻當事人的直系姻親或旁系姻親
在公共參與平台「提點子」上,提案人指出,《姻親專法》提案是向「張○馨及曾經的張○馨們」(「我的婆婆殺了我」的媳婦名)致敬,點出過去有許多媳婦們,在承受婆家所施予的壓力之下,礙於對長輩尊重的道德觀念,很難為自己發聲辯解,往往只能私下宣洩,「熬」得過是幸運,「熬」不過是憂鬱症或離婚率攀升,希望能在專法以及社會亦可運用「姻親專法」進行推廣勸導,漸進改變傳統婚姻觀念。
網友反應兩極
在《姻親專法》的附議頁面下,也引來了網友們的正反兩極反應,贊成的網友表態,「人是互相的,希望未來不要有媳婦為了別人而犧牲生命!」、「希望未來媳婦的角色~能夠是由自在的靈魂,孕育快樂的下一代」、「我贊成!真的不要再情緒勒索了」,另一派則認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很多事情並不是靠法律規定就能解決問題的,認為與其立姻親法,不如結婚前就先和姻親溝通好,才能更有效解決問題。
《姻親專法》細項
小編也將《姻親專法》所列出來的提議內容提供在下方,一起來看看吧!
【話語、行為部分】
1.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的婚姻內事務,舉凡「未來規劃、居住地、家務、工作、日常作息、生活習慣、休閒喜好」皆在婚姻事務範圍內。
2.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執行任何非份內家事及勞動。
3.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對其小孩的日常教養過程。
4.姻親不得以話語直接或間接貶低、嘲弄婚姻當事人及其家人。
5.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及其小孩於任何時間點返回其原生家庭。
6.未事先告知婚姻當事人,禁止姻親擅入其共同居所或房間。
7.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翻閱、拿取婚姻當事人私有物。
8.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決定婚姻當事人小孩的姓名命名。→以上對當婚姻當事人個體缺乏尊重、忽視婚姻當事人對小家庭的自主權。
【傳統婚禮習俗部分】
9.姻親不得收取婚姻當事人的聘金、嫁妝等任何金錢、財物。
→(現代婚姻的法律效力為公證,姻親無論哪一邊長輩收取任何金錢財物,皆無實際婚姻效益;不但增加婚姻當事人困擾,同時增加姻親將婚姻當事人視為以財物交易買賣的「財產」心態。)
10.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進行歧視婚姻當事人的傳統婚禮儀式。例:潑水、丟扇子、大餅......。→(傳統婚禮儀式中,有許多項目含有歧視婚姻當事人的涵義,婚姻當事人執行其儀式的同時,亦強化姻親將傳統觀念的歧視置於婚姻當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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