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賀軍翔日前遭一名女子指控,年初在招待所內,藉著酒意對她做出不禮貌行為,涉嫌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台北地檢署在傳喚賀軍翔及相關目擊者後,發現證人所描述的兩人互動情形,與女荷官的說法不一致。此外,經過相關物證檢驗,未發現任何男性DNA。由於缺乏積極證據,檢方於6日決定對賀軍翔不起訴處分。
賀軍翔遭指控涉嫌「妨害性自主」
據了解,賀軍翔在1月前往私人招待所參加的聚會。透過介紹認識在賭場擔任荷官的女子。不料,女荷官事後到警局報案,指控賀軍翔對她「毛手毛腳」,提出妨害性自主等告訴。警方通知賀軍翔等相關人士到場說明,並將案件移送至台北地檢署偵辦。
賀軍翔對於案情閉口不提
台北地檢署7月2日傳喚賀軍翔到案說明,結束近2小時的偵訊後,賀軍翔雙手合十並迅速離開現場,對於案情也是保持沉默,僅說一句「我沒有做不禮貌的行為」。
經檢調結果判賀軍翔「不起訴」
經檢察官調查發現,根據證人的證詞,未見賀軍翔與女荷官有任何肢體接觸,且女荷官的指控與證人的說法明顯不符。搜索後,未找到相關監視器畫面支持其說法。檢視賀軍翔遭扣押的手機及當晚在場友人的對話紀錄,證實他當晚確實醉倒在招待所內,對話內容和語氣也無異常跡象,顯示賀軍翔對案情毫不知情。
圖片來源:TVBS資料圖、ho_mike